近日,温州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民间金融阳光化和规范化,成立了浙江省首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以此作为全国金融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举措。温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积极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大力推进公证服务进“中心”,专门出台文件,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规范服务流程,充分发挥公证规范金融市场行为和预防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目前,温州华东公证处已率先应邀入驻该“中心”。
一是健全制度,明确服务内容。要求各地办理好在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配对成功”的借贷当事人签订的借贷合约以及相关担保合同公证,并按当事人申请赋予借贷合约强制执行效力,同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以及办理当事人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等服务。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公证窗口要制定详细的办证流程表,并及时将相关工作制度以及办证流程上墙。
二是规范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公证窗口履行好一次性告知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针对市区案件相对集中的情况,做好案件分流,对属于鹿城执业区域内的公证申请,符合条件的立即受理,快速办理;非鹿城执业区域内的公证申请要按照执业区域划分进行快速分流。同时,开通绿色通道,对分流其他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事项,相关公证处通过一次性告知、直接电话联系、发放公证服务金融改革工作联系卡等方式做好有效对接,提高办证效率。对于证据充分、材料齐全的公证申请,要求各公证处受理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服务便民,提升群众满意度。要求各公证机构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做到专人负责联系,快速受理,及时出证。要在服务中严格落实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缩短办证期限等便民惠民措施,为民间借贷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摘自浙江公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