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省司法厅、省物价局在杭州联合召开全省公证服务收费座谈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志忠出席并讲话。会议以公证服务收费改革为主题,围绕现行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哪些项目需要调整及如何调整、需要增加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是否需要增加协议收费或计时收费及相应标准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了初步共识。
陈志忠副厅长在会上指出,省司法厅、省物价局联合召开公证服务收费座谈会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服务收费情况调查的通知》布置的调研任务,全面听取我省公证行业对公证服务收费改革的意见、建议,是继义乌调研后的又一重大活动。陈志忠副厅长强调,对公证服务收费改革,要基于公证机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证明机构的特点,坚持执业为民、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当前开展的公证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为群众提供惠民服务,另一方面要考虑公证机构自收自支,自身需要生存发展,并承担着巨大的执业风险,从有利于公证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高度,提出科学、合理的修改建议。省司法厅会同省物价局通过全面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我省的共同意见上报国家发改委、司法部供决策参考。
省物价局服务业价格管理处、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省公证协会及全省11个市的公证处代表等20余人参加座谈。
(省厅公证管理处)
摘自浙江公证网